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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诊科工作制度
发布时间:2011-09-02    来源:莆田市第一医院    阅读:

急诊科工作制度

一、急诊科设24小时值班制,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,首诊医师对病人负责到底。各科室应安排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担任急诊工作,实习医护人员不得单独值急诊班。

二、对急诊病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,严肃、敏捷地进行诊治,严密观察病情变化,详细作好记录。疑难、危重病员要请上级医师会诊。

三、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、器械要准备完善,专人保管,固定位置,经常检查,及时补充、更新、修理和消毒。

四、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作好交、接班,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。

五、急诊病员多时,应鉴别轻重,首先诊疗危重病人,再看一般病员。对不宜搬动的危重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抢救,待病情稳定后再送至病房。对急需住院或手术的抢救病例,应由值医师或护士亲自护送入病区,并交代病情,事后补办入院手续。

六、急诊科设立观察病床,对观察病员要写好观察病历,密切观察病情变化,及时采取诊疗措施。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。

七、如遇因纠纷、殴打、自杀、他杀等引起的伤害者,凡无亲属、单位陪同来院者,应及时报告医务科,并详细登记陪送者的工作单位、地址和姓名,以备查考。

八、凡属重大抢救及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,在积极治疗的同时,要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;遇烈性传染病,值医师应及时报告区或市防疫站,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交保健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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