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聘请“青年文明号”社会监督员的通知
按《莆田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意见》精神,青年文明号实行动态管理和社会监督制。为进一步促进莆田市第一医院门诊部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,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,促进青年文明号自觉履行社会承诺,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示范性,医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募“青年文明号”社会监督员。
一、监督员基本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责任感。
2.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公正廉洁,有较强监督意识和奉献精神。
3.热衷于共青团事业,关心团青工作,关心青年人的成长成才。
4.年龄在18--60周岁,身体健康,具有完全行事能力的莆田市常住居民。
二、监督员基本职责
1.对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在奉行职业道德、热爱本职工作、提供优质服务方面进行监督。如实反馈青年文明号服务质量问题。
2.对青年文明号集体的青年,是否积极执行党和国家政策,是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监督。
3.青年文明号监督员,可以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咨询有关问题,查看工作台帐等文字记录,了解群众反映情况和创建活动情况。
4.青年文明号监督员,可以向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就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创建、管理等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三、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
1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并填写表格。
2.报名地点:莆田市第一医院门诊部。
3.联系电话:0594-6923706。
莆田市第一医院
2016年7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