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通报
莆田市第一医院创建“母婴友好示范医院”十条标准
发布时间:2016-09-13    来源:莆田市第一医院    阅读:

一、制定并有书面的促进母婴友好服务的政策。

二、对医务人员进行母婴友好服务的培训。

三、对孕妇及家属进行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好的健康教育。

四、促进自然分娩,降低非医疗指征剖宫产率。

五、减少不必要的医疗干预。

六、尊重产妇隐私,允许产妇自愿选择分娩陪伴者,获得情感支持。

七、实施分娩陪伴,允许产妇第一产程中走动、自由体位,并可适当饮食。

八、使用非药物镇痛。

九、鼓励对NICU的新生儿实施母乳喂养。

十、符合爱婴医院十条以及相关的指标评估标准要求。

莆田市第一医院

地址: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449号 | 门诊时间:8:00-12:00,14:30-17:30

医疗服务咨询及预约:0594-8982060或0594-2298734 | 急诊热线:0594-2292429 | 体检热线:0594-2382176

闽ICP备11006022号 | 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7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