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标公告
莆田市第一医院核医学科辐射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服务 项目报价公告(二次)
发布时间:2025-04-08    来源:莆田市第一医院    阅读:

院开展核医学科辐射项目环保竣工验收,欢迎有资质的单位报价,并按要求提交报价材料。具体内容公示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

1、项目地点:莆田市第一医院

2、项目时间:本项目合同期为12个月,如果验收单位不能满足医院要求或出现重大错漏,导致医院有重大损失的情况,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索赔偿。

3、最高限价:70000元(含税、验收费等所有费用)。

二、项目内容及范围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,完成莆田市第一医院核医学科辐射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,并出具验收报告。

三、投标人资格

1、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;

(3)具有相应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(CMA证书),满足本项开展核医学科竣工环保验收的资质要求。具有履约必需的人员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    (4)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良记录

2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

四、项目要求

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我院核医学科辐射项目环保竣工验收,验收通过后,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验收报告,并将纸质版报告送达我院设备科

2验收完成后,若有不符合项,应及时向我院反馈,我院完成整改后应及时安排复,非设备及场所重大整改的,应在复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报告(复不得加收任何费用)。

3验收期间,应能保护好医院的场地和设备。

五、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:

1、验收服务报价(含验收费用、税费等)并加盖单位公章;

2、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)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复印件)(三证合一的公司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),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等证件;

3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(复印件);

4、法人证或委托书原件、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;

5、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

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没有不良记录查询证明

7、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密封;

8、以上材料需采用信封密封,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章,封口加盖公章,并注明报价项目、报价单位及联系人等;

未满足以上要求均视为无效响应

六、付款方式

完成验收并提供符合国家验收要求的所有报告,同时提供金额为有关合同项目内容价格100%的正式发票后,一次性付清

六、报价提交时间

2025年4月9日-2025年4月16日12:00

七、报价材料提交地点

莆田市城厢区南门西路449号莆田市第一医院设备科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黄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联系方式:0594-2280607、186059415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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